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河南分院建立

发布日期:2021-06-03    浏览次数:

时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河南城建学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走过38载,为追寻学校办学育人的历史印记,让我们一起重温学校发展历程的重要节点,领略拼搏进取、改革创新的奋斗历程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


 

1982年,党的十二大拉开了中华民族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序幕。从农村改革发轫,随之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继而科技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一个全方位的改革大潮在神州大地骤然兴起。19855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当时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东北、西北、西南、中南、东南都有部属院校,唯独中原地区是个空白。河南是人口大省,城市建设任务很重。19855月下旬,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孟昭德在陪同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教育局解思忠、杨鲁豫同志到平顶山城建环保学校检查工作时提出,河南省仅有的两所建筑行业中专,远不能满足建设人才需要,亟需办一所城建类大专院校。经与平顶山主要领导同志沟通,决定以平顶山城建环保学校为基础,争取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以下简称武汉城建学院)合建河南分院,走部委审批设置专科分院的办学之路。

198566日,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孟昭德、平顶山城建局长井连春赴武汉商谈,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直属的武汉城建学院院长吴江同意克服困难支持河南办分院。

1985610日,听取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平顶山城建环保学校当面汇报后,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教育局领导同意设立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

1985615日,平顶山城建局长井连春向平顶山市长张国荣申请建设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

1985621日,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建立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专题会议,讨论学校创办的有关事宜,确立了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与平顶山城建环保学校一个校址办学、同步发展的指导思想。郑坤生、孟昭德、段松会、张国荣、王冲等参加会议。

1985630日,孟昭德、王冲、井连春等赴武汉城建学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198571日,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武汉城建学院联合向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呈报《关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设立分院的报告》。

198573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联合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在平顶山市创办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河南分院的报告》(平政〔198587号)。

1985711日,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建立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批复》(85城教字第403号)。

198511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的批复》(豫政函〔1985250号),同意建立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属专科性质,面向全省招生,招生和分配纳入省统一计划,学制为23年。学校由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领导,基建投资由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正常经费由河南省财政解决。同日,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中共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和武汉城建学院联合成立校务委员会,负责筹建分院的各项工作。中共平顶山市委书记段松会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孟昭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常委、副市长马连兴任副主任委员。

19851123日,校务委员会在平顶山宾馆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了学校发展总体规划方案。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高教处处长杨鲁豫、武汉城建学院院长吴江、平顶山市市长张国荣、中共平顶山市委副书记毛兴中、市委宣传部部长邹积余等参加。

1985125日,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印发《关于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设计任务书的批复》(豫计经社字〔85〕第1636号),同意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在平顶山市湛南路平顶山城建环保学校基础上建设(一个校园,两块牌子,统一规划建设),面向全省招生,招生和毕业生分配纳入省计划。

1986920日,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戴念慈到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指导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为学校亲手绘制了《扩建中原城建学院规划修改建议图》。在座谈时指出,部管大专院校中只有两所城建学院,河南地处中原,平顶山支持建校是有远见的,学校规划要为发展留有余地,要把学校建设成为“河南城建学院”,发展成为“中原城建学院”,为晋、冀、鲁、豫培养城建专门人才,传承、建树中原地区城市建筑风格。对学校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拉开了建设河南城建学院、中原城建学院的序幕。

19869月底,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致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八·五”期间与建设部联合办城建学院的函》(豫建人〔198683号),认为“一九八五年建设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对缓和我省城市建设人才严重缺乏的状况将起到一定作用,但仍满足不了我省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事业的需要,拟在建成专科学校后,于‘八·五’期间与建设部联合举办城建学院,规模三千五百人,其中专科生一千二百人,本科生二千三百人”。

1986104日,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致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联合举办城建学院的函》(豫教委文〔1986246号),对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与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办城建学院表示“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19861016日,河南省长何竹康致函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叶如棠,认为“多年来,我省城建专业人才匮乏,严重影响了我省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只是具有一千四百人规模的专科学校,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考虑到我省财力有限,近期内大量发展高等教育还比较困难,所以,我们打算在‘七五’期间把分院建成专科学校后,于‘八五’期间与贵部合办中原城建学院。这样,既可以满足我省城建专业人才的需要,又可以发挥我省地处中原的优势,为华北、西北地区服务”。“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办好这所学院。具体规划方案,已由我省政府办公厅及省建设厅报部,特请您给予大力支持”。

19861017日,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刘正威致函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叶如棠,建议“‘八五’”期间与建设部联合举办“中原城建学院”,请求予以支持。

19861018日,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叶如棠接见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平顶山市、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的秦建修、张国荣、郑坤生、孟昭德、符九龙等同志,同意“八五”期间联合办中原城建学院,认为“教师是个大问题,要注意解决”,“部要从888990年考虑给你们分配学生,为解决师资打个基础。”

1986年,学校首次招生60人,给水排水工程专业30人,城镇建设专业30人,送武汉城建学院寄读。毕业后,颁发武汉城建学院、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两份毕业证。

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的建立,开辟了一条国家扶持地方、利用既有教育资源、以老校带新校的办学途径。

198571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联合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呈报《关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拟在河南省平顶山市设立分院的报告》文件 

 






 

1985711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建立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批复》文件

 

198511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的批复》文件